说明:
一、概念及特征
声明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公开的意思表示。它的书面表现形式即声明书。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声明书分为主张权利声明、放弃权利声明和承担义务声明三种类型,公证实务常见业务有共有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声明、放弃户口指标声明、终止委托声明、债务承担声明等。声明是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需要本人亲自申办,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办理公证时,要注意此项公证与证人证言公证、当事人陈述公证的区别。
二、功能及作用
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者冒名顶替,使接受声明书的当事人消除疑虑,如有的国家在受理中国公民入境签证时,则要求出示是否遵守该国法律的声明书公证。
三、材料准备
1、声明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声明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声明人是非法人的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该组织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
2、声明人提供的声明书文本或公证员根据声明人的要求代为草拟的声明书文本。
3、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涉及处分财产、放弃权利的,应当提交享有该项财产权利的证明;主张权利的声明,应提供主张权利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或事实根据。
4、声明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财产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申办须知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3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7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公证处:海口市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 电话: 0898-66759256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支付宝账户内)。